林澤覺得自己並非一個隨便的男人,至少在這次回國之初,他便告訴自己,要做一個有品味的男人。絕對不能什么女人勾引都跟狗似地撲上去。
這一點從陳玲勾引,而他義無反顧拒絕可以證明,林澤的確是在把自己往逼娼為良的康莊大道上驅趕。
但陳玲是一個酒色齊全的女人,雖說還沒墮落到跌破道德底線,卻沒辦法進林澤法眼了。
張馨藍不同,她是漂亮水靈的女警花。不是大街上一磚頭砸過去能撂倒一打的隨便女人。
現在是她在勾引,林澤覺得自己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在這個節骨眼若是退縮,那就太不男人了。
張馨藍喝多了,她又主動撩撥,就算真做了少兒不宜的勾當,他也不慫。如果沒喝醉的話,或許林澤會考慮一下——當然,張馨藍沒喝多也未必會說出如此大膽的話語。
總而言之,林澤決定捨命陪美女。不就是上酒店開房嗎?又不是沒幹過,有什麼害怕的?
只是老實說,他雖然如此安慰著自己,可內心還真有點慌。沒錯,他以往玩過的女人很多,但沒幾個正兒八經的良家姑娘。玩了也沒負罪感,而眼前的姑娘不同,她是有理想有抱負有的四好女青年,說一點不慌是不可能的。
如此想著,張馨藍卻提議去ktv唱歌喝酒。林澤也打定了主意,自然不會反對。
挑了一家檔次不錯的ktv,要了一個小包,上了一系列酒水和食物,張馨藍先是在林澤的強迫下吃了些食物墊胃,這才拉著林澤喝酒。
有過醉酒經驗的人都知道,喝多了,吐了,再喝,那酒就跟白開水似的,淡而無味。所以張馨藍喝的又急又快,虧得林澤酒量驚人,否則還真怕被這個第一次喝酒的女人放倒。那臉面可就丟大了。
拼了一輪之後,張馨藍東倒西歪地起身點歌。林澤則是坐在沙發上點燃香菸聽歌。
張馨藍嗓音條件相當好,音色悅耳動聽,加上喝高了,感情很投入。一首鄭秀文的《值得》演繹得也頗為出彩。
「關於你好的壞的\都已經聽說\願意深陷的是我\沒有確定的以後\沒有誰祝福我\反而想要勇敢接受\愛到哪裡都會有人犯錯\希望錯的不是我\其實心中沒有退路可守\跟著你錯跟著你走\我們的故事愛就愛到值得\錯也錯的值得\愛到翻天覆地也會有結果\不等你說更美的承諾\我可以對自己承諾…」
這是鄭秀文的經典曲目之一,流行於九十年代的香港天后唱的是一首情歌。意境有點對愛情死不悔改的味道,被張馨藍拿來吐露心聲,頗有些怪異。只能勉強從歌詞裡斷章取義,才能貼近張馨藍此刻的心境。
林澤抽了一支煙,張馨藍唱了幾首歌,又跑回來拉著林澤喝酒。期間她又出去吐了兩次,林澤生怕她直接躺在洗手間出不來。每次她去洗手間,林澤都會喊個服務員陪著。
在ktv消磨了近三個鐘頭,張馨藍才唱好了,喝爽了,吐——累了。
這兩個鐘頭,林澤也只能在張馨藍唱歌時稍作休息,她一放下話筒,立馬拉著林澤死磕。也虧得林澤身經百戰,否則還不被直接喝趴下。同時也對這個女人的作風感到害怕。
第一次喝酒就這麼恐怖,真要以後練出一身酒量,看見她還不得撒丫子就跑?
走出ktv時已經是凌晨三點,張馨藍搖搖欲墜,大半邊身子依託著林澤方能行走。林澤出來被冷風一吹,也是忍不住打了個哆嗦,腦子有些迷糊。
他記不太清自己喝了多少,唯獨記得的就是離開時,桌上滿是空蕩蕩的酒瓶。而大半都是自己喝的。
張馨藍趴在林澤肩上,微微揚起腦袋,醉眼微醺,臉蛋兒嫵媚動人,媚眼如絲,撩人又風情的盯了林澤一眼,說不出話來。
「你家住哪兒?」林澤按捺住澎湃沸騰的躁動問道。
「我不回家。」張馨藍搖晃著腦袋,口吃道。「我們——去開房!」
她身軀搖搖欲墜,雙臂也沒什麼力量,整個人都貼著林澤,若非如此,怕是連站立都很困難。
林澤喜上眉梢,暗忖:「哥們兒已經做了最後努力,既然你還是要開房,那我也就勉為其難答應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