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恆看著這倒映著人的清晰面容的粥,心中嘆了一聲,對小虎道:「吃吧。」
小虎這才接過缺了個口子的陶碗,狼吞虎咽的吞吃起來。
花媽媽又進去,盛了半碗來——只剩下半碗了。
她把碗放在陸恆手裡,摸了摸陸恆的腦門:「先墊墊肚子...你好好的等阿哥他們回來...阿媽從縣裡給你帶好吃的。」
原來花媽媽今天還要去縣城。
這個家裡,真正挑大樑的,是花媽媽。大壯他們三兄弟砍柴只夠維持生活,更多其他用度靠著花媽媽織布賣錢補貼。
每隔一段時間,花媽媽就要去縣城一趟,把織好的布料賣了,換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回來。
每每這個時候,花媽媽都會帶些好吃的——這個時候,就是大壯三兄弟和陸恆最快樂的時候。
「阿媽今天要去縣城?」陸恆禁不住道。
花媽媽說:「家裡快沒鹽了,得去買些來。順道把布賣了。」
花媽媽織的布,質量之精美,如果正常交易,家裡絕不至於如此拮据。可是壓榨的太厲害——好像遍地的地主、商人,都是最窮凶極惡的猛獸。
花媽媽織的布,不是尋常的布料。
是僮錦!
之前陸恆懵懂不知,現在卻知道,僮錦,是與蜀錦等其他幾種錦帛齊名的名錦之一!
花媽媽每每要織一匹僮錦出來,從材料到成材,這一個過程,需要至少三個月的時間。如此細緻、艱難,賣來賺到的卻只夠補貼家用,緊巴巴的,可見縣城的商人的心有多黑!
陸恆忍不住說:「我陪阿媽一起去。」
花媽媽笑著又摸了他的腦門一下:「去縣城要走一百里路呢,你還小。」
花媽媽的語氣讓陸恆無法反駁。不是這句話不能反駁,而是花媽媽語氣中的堅定。
陸恆默默的點了點頭。
小虎喝完粥一蹦一跳的走了,他還得去給胡刮皮挑水,今天要多挑三缸,耽擱不得。
陸恆便說:「你傍晚來吃飯。」
小虎高高興興的答應了。
花媽媽只含笑的看著,然後收拾好那一匹費心費力織出來的僮錦,用布包,包裹的嚴嚴實實,又摸了摸陸恆的腦門,下山去了。
陸恆站在半山腰的屋門前,一直注視著阿媽的身影消失在眼帘里,才又輕輕嘆了口氣。
然後他反身關上門,打著空手繞過屋子,鑽進了深山。
不多久,陸恆便回來了。
身後跟了兩頭肥碩的大野豬!
他去山林里轉了一圈,尋著一群正在拱土的野豬,施展聚獸之術,挑了其中最肥碩的兩頭帶回來。
不得不說這個世界的環境實在『太好』。便連野豬,也比陸恆上輩子見到的大的多。
譬如這兩頭,隨便一頭都有七八百斤!
這對獵戶實在不大友好。
七八百斤的野豬,披著厚厚的泥土、松油年長日久摩擦而成的盔甲,獵弓的威脅實在不大,只陷阱能坑住這些大野物,但仍然有危險。
而且要在山裡挖出一個能坑著七八百斤的大野物的陷阱並不容易。
兩頭野豬規規矩矩跟著陸恆,都到他肩膀那麼高。好似押著陸恆似的。
但其實,它們是陸恆的獵物。
讓兩頭野豬乖乖呆在外面,陸恆進屋拿了刀子出來,讓野豬顯出要害,陸恆一刀子一個,哼都沒哼一聲,就給宰殺掉了。
陸恆不是殺豬匠出身,但他殺的人夠多。雖然多以力取勝,但對生物的要害,他是門兒清。
從哪兒下刀,可以輕鬆一刀斃命,雖然野豬和人不大相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就著水池邊殺了野豬,陸恆拿了刀將之扒皮拆骨,很快收拾出來。
屋子的旁側就有個水池,是用石頭壘砌的,旁邊有一個泉眼,便是家裡賴以生存的水源。
收拾乾淨妥當,骨頭歸骨頭,肉歸肉,內臟也清洗出來,滿噹噹上千斤好肉。
還不算完。
陸恆又去廚房把火燒起來,找了幾個陶罐清
第三章 野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