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民風民俗

    現在,馬家莊是附近地區,最大的一座村莊。他們的產業也相對單一,就是應官府要求,種植小麥等作物。

    所以,在這方面,馬家莊村民更有經驗,組織也相對更加完善。

    百戶這個單位,本來是個軍民合一的編制。紫帳汗國剛建立的時候,郭蓋等人為了方便大家理解,直接抄了書裡頭古羅馬的名字,又參考中原的經驗,做了一些改動。當然,在基層這方面,羅馬和塞里斯的情況其實也差不太多,都是把軍事單位和行政單位統一起來。理論上,一個百戶管轄的村落,就是提供一個百戶的軍隊。

    在古羅馬共和制的時候,這種百人隊還更為重要,因為它還是個參政的單位。在森都利亞大會上,每個百人隊擁有一票的投票權,可以選舉執政官、監察官等高級官吏,還擁有最為重要的宣戰和通過法律的權力。

    紫帳汗國這會兒的學者們普遍認為,雖然那會兒他們的文化水平不如希臘人,但這些羅馬人對於權力的認識,倒是很透徹。權力的基礎是暴力,而投票權則是一種交換,從而讓參與者放棄暴力手段,用和平有序的方式商定最後的處置方式。

    單個公民的權力相對有限,而百人隊擁有投票權,原因其實就是單個公民沒有太強的反對能力,但羅馬一共就那幾十個百人隊,一個百人隊真的可以讓提案變成廢紙。所以,才得給他們和平表達意見的平台,和相對公平的程序。

    相反,要是這個投票權背後,沒有對應的暴力作為支撐,那也就沒有意義了。就和現在一些義大利城邦一樣,只是有錢有勢的人,隨便找的招牌而已。連羅馬自己,隨著規模的擴大和軍隊的激增,這種百人隊大會的投票,也日漸失去價值。現在的情況,也就是作為一個普通的行政單位了。


    而在實際中,一個百戶有多少人,其實是不好說的。對於行政區劃的改動,牽扯到一大堆事情,往往很麻煩,因此官府總是傾向於能少干就少干。現在紫帳汗國的行政管理日漸成熟,大家都是按照戶籍人口,去參軍服役的。從地方戍守軍隊裡挑選野戰部隊士兵,也不局限於他們來自哪裡。所以,人多人少,漸漸也沒人去管了。

    而馬家莊這種五六百戶人家的地方,在實際運作中,已經有些太大了,百戶一級也難以進行細緻管理。不過,他們也有一些自發形成的組織,填補上了這些缺口。

    最常見的組織,是被稱為「社」的合資小組。這個概念在中原出現的很早,最遲漢朝的時候就有很多記錄了。從春秋晚期以來,鐵質農具開始出現並且快速普及,耕牛、耕馬也得到了更加廣泛的應用,這一方面提高了耕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耕地需要投入的初始成本高了不少。在單個家庭無法承擔的情況下,就自然會有人選擇組織起來,合夥購置更先進的農具,一起飼養牲畜,來提高耕作的效率。

    到漢朝的時候,這種現象已經非常普遍。從當時遺留的簡牘看,很多人會選擇合夥經營農業和商業,並在祭祀的「社」里進行盟誓,簽署合同。這種組織,就被稱為「社」或者

    「彈」,因此,就有「田社」、「舟彈」乃至「父老彈」(大家合夥出錢讓人擔任里父老)之類的組織了。

    這些結社也對民俗產生了不少影響,《逸周書》稱之為「飲食相約,興彈相庸,耦耕俱耘」。民間習慣於組織合作,經常一起耕種,還時不時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響,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證之後簽署的,朝廷的政策,也會加以考慮。

    漢武帝末年的時候,為了恢復國力,任命趙過為搜粟都尉,負責改進農業技術。趙過綜合當時的技術,提出了「代田法」,在離宮裡的空地上實驗,獲得了成功。隨後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進行示範,讓關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來學習,然後回去教授民眾。這也是歷代官府都在進行的標準流程。

    不過,當時這種耕作方法,需要兩頭牛為一組來勞作。一些人沒有這個財力,趙過就提倡用換工或者計算工值的方式,把人員和耕牛組織起來。可見遠至那個時代,這種組織已經很流行,也被官府接納了。

    這種民間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自我組織的能力。雖然名義上叫「小農經濟」,但這種模式下,民間一點也不閉塞,相反,自發性的組織



第十一章 民風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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