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野男人!

    這聘都下了,那幾乎都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再無多少反悔的餘地了。

    若論嫁人,這兩世加起來寶春都是頭一遭,老不適應了,這可不是換個地方居住的問題,那牽扯的可多可多了。

    這首先是丈夫,你算是跟他綁一塊兒了,榮辱與共不說,還要跟他生兒育女,他在外面沾個花惹個草,你都沒法跟他離婚,這時代它不興這個。

    還有就是公公婆婆,也要伺候好,否則,一頂不孝的帽子扣下來,你算是抬不起頭來了。

    再就是連皇上都敢叫板的老王爺,這萬一哪天心血來潮自己想做皇帝了,跟現在的皇上幹起來,她是幫親爹呢,還是幫公爹呢。

    你說,在她那個時代,沒那麼多牽涉,感情不和了,過不到一塊了,咱還能到民政局重新領個本,就可以分道揚鑣,你走你的獨木橋我過的我的陽關道,你要是不想見這人,那就有可能老死都見不到。

    就這麼便利,都還很多人不敢言嫁呢,何況在這裡,對於女人來說,那更是個不適宜結婚的時代了。

    寶春覺得自己接那道聖旨接的有些草率了,尤其是下聘之後,一堆的成親事宜要忙活,她就更想後悔了。

    這不比她那兒,結婚所需的東西,無論什麼,只要你說得上來,咱都可以買買買,一個字搞定。

    可在這兒,你待親自動手。

    這別的還好說,府內的女眷可以幫忙代勞,可是新郎和新郎成親當天穿的喜服卻必須要新娘親手完成。

    一方面是為了討個吉祥,而另一方面也是給大家看看新娘的手巧不巧,手工活做的好不好。

    寶春自認為自己的手很巧,你要不信,她可以當場演示一遍梅花針啥的給你瞧,那可溜了,幾乎眨眼的功夫,就可以把你紮成一個密不漏風的刺蝟。

    扎人老熟練了,可輪到縫縫補補啥的,那就另當別論了,那針合跟有棒槌粗似的,笨拙又不聽使喚。

    就這兒,比著旁人,她還多了一兒子,兒子的衣服也要她親自做,周姨娘和二伯母更是一再聲明,這必須她親自完成,這關乎著以後的幸福,另外還有被面,枕頭,上面還要繡什麼鴛鴦什麼的……

    一想到這個,寶春都想帶著兒子,卷卷包袱,一走了之算了,這套還沒套嚴實呢就這樣了,那一旦套嚴實了,還不是水深火熱,一點自由都沒有了。


    不過,逃也沒用,憑藉鎮榮王府的勢力,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揪出來,想拐帶人口逍遙法外,想都不要想。

    寶春揉了揉眼睛,看看自己滿手針眼的手,決定今天就先這麼著了,不能再繼續了,否則,衣服沒完成,她這手可要毀了。

    將自己從布料線堆里拔出來,讓蘭香找了套衣服,換了去跟老太君請安,並讓蘭香帶上一包大國寺的茶葉,和一些溫和滋補藥材。

    去的時候,大伯和大伯母也在。

    看到寶春,兩人的臉上都帶著愧色。

    能不愧麼,他兒子可差點毒殺了她父親。

    自從得知自己兒子毒殺小叔,老大夫妻兩人全都傻眼了。

    大伯雖然心懷不平,怨恨,可頂多也就是想得到個家主之位而已,況且他認為這原本就該是他的,無論如何也沒想過要兄弟的命。

    更沒想過,要去毀了將軍府,他只想光耀門楣,希望將軍府能重回往日風光而已。

    至於大伯母田氏,無非是貪點小便宜,嚼嚼舌根,落個井,下個石而已,其實膽子沒多大,更沒大到殺人的地步,更何況還是殺自己的親人。

    所以,兒子此舉,讓他們震驚的不敢相信,整個人都傻掉了,他們沒想到兒子居然如此膽大和喪心病狂,連自己的小叔都敢下手。

    這事關乎的可不止是沈家,還有大榮朝。

    一旦得手,那可是國之罪人。

    在他們眼裡,出格的事,無非是謀些小利,牽涉到國家那是萬萬不敢涉及的。

    這事太大了,對於他們來說,太震撼了,所以,平時潑辣的大伯母這次卻沒再胡攪蠻纏,沒敢再在老太君面前哭訴,知道哭訴也沒有用。

    出了這事之後,老太君直接喊來這兩口子,霹靂巴拉就是一頓訓,訓完就質問兩人有沒參與,兩人自然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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