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的戰場上,身著赤色棉甲的東洋馬隊第一次在倫敦城露出獠牙。
他們結成牆陣,轟踏間碾碎阻攔面前的一切。
不論是長弓射出的羽箭,還是那些如林立起的長矛,統統不能對他們造成絲毫傷害。
查爾斯男爵的部隊一直以為他們對這支來自大明的精銳部隊有足夠清晰的認識,他們的武備、他們的戰鬥能力以及令人驚恐之處。
可實際上他們依然所知甚少。
這是一支奇怪的騎兵,既不是他們熟悉的西歐封建騎士,也不太像他們有所耳聞的西班牙新式騎兵。
會在騎兵小鼓的鼓點下結成整齊隊列牆進如堵,嚇得步兵矛手連忙在軍樂中頂在長弓手身前,下一刻迎接他們的卻是騎兵齊齊掏出燧發銃朝他們射擊,而後緩緩後退。
步兵陣線才剛有一點變化,他們便會整齊地踱馬小步衝鋒,以極長騎矛把最前轉身的步兵刺死,而後瀟灑離開。
一旦步兵試圖上前,一排渾身罩在歐式板甲中的明軍騎兵就會從縫隙里轟踏衝來,如同炮彈砸在每個人身上,揮舞屬於愛爾蘭人的斧頭在兵陣中絞起一片血雨腥風。
說來也怪,過去光腳丫子的愛爾蘭人提著一樣的斧頭,在愛爾蘭被不是那麼精銳的英軍攆著漫山遍野地跑,無一合之敵。
可如今這幫英軍眼中的紅毛蠻子套上一套成本至少三英鎊的板甲,提起祖傳的破斧頭組成戰陣,砸進兵陣喊著『進!退!』往返衝殺,反倒轉眼就把英軍的密集兵陣扯開個大口子。
通常在兵甲沒落後整整一個時代的條件下,打仗是不能唯武器論的,使用武器的人才更重要。
但在這個時代的歐洲,除少數幾個國家外,那還真的就得唯武器論。
因為大伙兒都基本上不存在訓練,有限的戰術也沒強大到能抹平裝備優勢,三千個光膀子的愛爾蘭部落勇士就是打不過一百個英格蘭下馬騎士。
反過來雖然差點,但同樣能攻守勢易,成百上千聚在一起的英格蘭步兵就是打不過二百個愛爾蘭重裝步兵。
如虎入羊群大殺四方。
英格蘭的長弓手們曾是主宰戰場的決定性力量,便宜往往意味著數量,數量則意味著力量。
他們有自發性的簡單訓練,每個成年男子都需要練習射箭,而當這些人被徵召,則只需要一個詞——紀律。
不需要為他們準備盔甲,不需要為他們製作兵器,只需要準備一把小刀。
然後他們會把一根紫衫長木條削成長弓,沒有紫衫就隨便找根別的長木條。
到了戰鬥時期站成一排什麼都不用管,什麼射擊角度、射擊力度、距離測算都是小貴族隊長需要操心的事,長弓手就聽話就行了。
隊長讓拉滿弓就拉滿弓、讓拉半弓就拉半弓,旁邊人看著做就行,隊長手抬多高他們就抬多高,再來個小貴族在隊伍側面看一眼,只要整個隊伍整齊劃一,射程、力度、精準便都不是問題。
而且通常一個好弓手只要有趁手兵器,在近戰肉搏中也是一把好手。
畢竟甭管東方、西方、非洲還是新大陸,只要是能開滿戰弓的漢子,掄圓胳膊錘蒙三隻奪鹿不是問題。
但倫敦緊急徵召的長弓手們並沒有趁手的近戰兵器。
勇敢的長槍手們仍在做最後的搏命抵抗時,這些長弓手僅僅挨了一次衝擊便向倫敦塔潰散而去。
帶動大量步兵放棄圍困陣地,開始向西邊逃散。
與真正上場搏殺的艾蘭兵相比,應明的東洋旗軍非常輕鬆,抓住時機便衝殺一陣退回,沒有機會也不會冒險,只是用騎兵銃往復射擊,更有托大者是不是引火燃雷,馳不數步擲入陣中。
這會他們扔的並不是東洋軍府的原裝掌心雷,那些精製的鐵殼手雷早在普利圍城時就用得差不多,後來的手雷都產於萬曆十二年正月前後的普利。
人們用做炮仗的方法,在厚紙殼的炮身中段沾二三十顆鐵珠,爆炸並不穩定,有時鐵珠能一顆不剩地炸出去,有時則僅能炸出數顆,不過造價便宜,被普利大量生產。
大量到在倫敦塔外被東洋旗軍找機會隨手就能丟出去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