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最後一次見郝英良,韓博心情十分複雜。
郝英良幹過許多壞事,同樣做過不少好事,一些好事直到檢察院提起公訴才為人所知。他的初衷不完全是為獲得什麼榮譽,不是想通過榮譽光環加身而自保。
他不同於那些「江湖」出身的黑老大,他既有惡的一面,也善的一面。他良知未泯,試圖通過不斷回報社會完成對自我的救贖。
據說東萍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東萍、礦區及其老家有3000多人聯名為他求情。一些接受過他幫助的孤寡老人甚至走幾天山路,再搭乘汽車,輾轉兩百多公里趕到法院門口,聲稱要替他頂罪。
如果之前的事能跟翻書一樣翻過去,他對社會真沒什麼危害。
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韓博發自內心地不希望他被判處死刑,不想看到他被押上刑場;但作為一個人民警察,作為一個法學碩士,韓博對判處死緩很不理解。
他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安全生產事故,串通投標,非法經營,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行賄,尋釁滋事,窩藏,洗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從嚴從重追究其刑事責任!
「怎麼會死緩,怎麼能死緩?」韓博看著車窗外的山崖,喃喃地說:「難怪他不上訴,但就算他不上訴,檢察院也應該抗訴。」
省第二監獄坐落在深山裡,山路不好走,遠在省城開會的孟衛東再三交代,不許他一個人開車去。
他雖然工作關係暫時不會轉走,但誰也不認為兩到四年駐外任期結束之後,上級會讓他這樣重點培養的高素質民警回東萍。姜學仁過兩月便要退居二線,覺得跟他相處的機會將越來越少,主動提出一起去二監。
有司機說話不太方便,姜學仁親自開車。
韓博認為判輕了,姜學仁並不意外,扶著方向盤解釋道:「之所以輕判有三個原因,一是吳俊被撞死時他去法國找杜茜,用他的話說『事前不知、事中不知、事後才知道的』,錢中明也聲稱這事跟他無關,是自作主張瞞著他幹的。所以法院認為他授意、指使他人殺害吳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他需要明確的授意指使嗎,只需要一個暗示就夠了。」
「所以說他很狡猾,不敢幹什麼事都不會給人留下口舌。而且他組織領導的涉黑團伙很一般的團伙不一樣,團伙主要成員全是他從礦井裡救出來的,那些人對他死心塌地,願意為他賣命。」
「錢中明一個人扛了?」
「吳俊的事錢中明一個人扛了,開始死不開口,聽說郝英良沒能順利偷渡出境,態度一下子變了,對指使丁長桂撞死吳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之間真有默契,雖然之前誰也不認為我們會動他們敢動他們,但我們一動手他們就知道該怎麼應對。」
過命的交情,跟那些用金錢糾集起來的烏合之眾真不一樣。
並且他們後來已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涉黑團伙,完成原始積累,搖身一變為港資企業高管,在一心搞經濟建設、上上下下對招商引資非常重視的大環境下,他們一個個登堂入室,成為地方黨政領導的座上賓。
通過與級別不低的領導幹部經常打交道,他們清楚地明白這個「遊戲」該怎麼玩,贏了皆大歡喜,輸了就要有輸的感悟,不能抱不切實際的幻想,態度決定一切,只有坦白只能爭取到從寬。
正如韓博所預料的一樣,姜學仁接著道:「二是認罪態度好,主動配合,積極檢舉揭發,交代出許多我們和省紀委專案組之前沒掌握的問題,有立功表現。」
「三是他幹過一些好事,有很多人幫他求情?」
「嗯,幾千人幫他求情,有孤寡老人,有貧困兒童,甚至有不少基層的黨員幹部。我們以前只知道他捐建過希望小學,後來才知道他早在七年前就在老家修橋鋪路,就開始捐款扶助孤寡,資助貧困的孩子上學。」
「前前後後一共捐過多少?」
「杜茜一直在外面幫他奔走,杜茜開始知道的也不多,後來在一些受過他恩惠的熱心人幫助下,對他這些年的捐贈進行統計,懇求接受過他捐贈的單位